2016-03-23

社子島開發案

社子島其實不是島,「社子」是台北市士林區底下的一個分區,而被稱為島的部分是位於基隆河與淡水河出海口交界處的沖積平原,這塊由泥沙日積月累沖積而成的土地不過只有 300 多年的歷史,每當風災來襲,地處低窪的社子島總是面臨不斷淹水的命運,於是在 1970 年,中央將社子島以地勢低窪、易遭水患、人口稀少、經濟價值低為由,訂為「限制發展區」的洪水氾濫區,也就是說在這塊土地上所有的開發、建設通通禁止,而這一禁,就是 46 年,期間走過台灣經濟飛速發展的年代,對岸的三重、北投紛紛蓋起節比鱗次的大樓時,時間在社子島這個地方似乎已經停止了



正因為社子島長年禁建,當地亟需政府主導進行相關開發,因此每到選舉,社子島總免不了被每位候選人拿出來大作文章,我們來看看歷任台北市長對社子島進行的開發案提案以及最終結果為何

陳水扁提出「第三副都心」

所謂第三副都心是陳水扁當年的六大行動主軸計劃中,繼信義計畫區打造為「行政金融副都心」、南港區建設為「經貿科技副都心」之後的關渡社子島建造為「多功能複合型副都心」計劃,信義區跟南港區確實發展為台北市當之無愧的都心地帶,而社子地區的開發卻因為扁團隊競選失利,開發案在新舊交接中無疾而終

馬英九提出「社子島輕軌路線規畫案」

輕軌大概長這個樣子



當年馬英九的輕軌計畫路線




依捷運局規畫,社子島輕軌電車分為東西及南北兩線,東西線由捷運芝山站起,跨基隆河進入社子島,沿圖中路線沿岸行駛並轉出抵達東岸終點,全長五點三五公里,設有八座車站及一座機廠,工程經費四十億五千餘萬元。聽起來不貴,但考慮多項因素,市府與捷運局一延再延,此專案最後仍宣告不治

郝龍斌提出「台北曼哈頓」

台北曼哈頓計畫預計在社子島脆弱的沙洲上填入八公尺高的泥土用以穩固地基,接著建造 10 層樓以上建物的大型開發,以社子島佔地 294 公頃的土地面積計算,光填土就需要 7 年每天 8 小時不斷來回運土,加上開發前的區段徵收作業,整個開發案耗時 15 年以上,而耗費金額更是嚇死人的 700 億元以上 (2016 台北市歲出預算是 1600 億)。不過此計畫卻是目前為止實質進展最多的一個,可惜只通過防洪計畫,環評都還沒開始就無疾而終

連勝文提出「社子島是個島」

這個政見太過愚蠢,因此容我忽視此人


轉機

終於,在 2014 年 11 月 29 日誕生了一位台灣史上第一位素人市長柯文哲,緊接著在 2015 年 6 月開始了一連串的前置工作,包含全面訪查當地住戶、成立專案辦公室、辦理地方說明會、最後甚至針對社子的的未來舉辦了 i-voting ,在如此積極確實的作為下,當地居民批評的聲浪卻從來沒少過,到底是為什麼呢?



「市府開發與民眾期待不符」可以說是最大的原因,攤開針對社子島居民所做的 1,638 份問券調查結果顯示:支持「原地改建」的民眾達 44%,而市政府雖然自己把支持整體開發者的選項 highlight 了出來,但比例終究比不上第一名的原地改建。也就是說市政府雖然興沖沖的提出了三大開發方案,但居民基本上只關心「房子拆了我要住哪裡」跟「政府要補償我多少」這兩件事情而已,社子島因為多年禁建又沒有配套措施的關係,全區有 90% 以上的住宅都是違建,而且大多數都是缺水缺電的住戶,因此當地多半是弱勢居民 (我們先不考慮不肖的炒房業者),試想誰會願意住在一個每逢風災淹水且周遭低度開發,連便利商店都沒有的地方呢?

但是,指控市府團隊一意孤行是不公平的,事實上社子地區的住戶產權結構異常複雜,同一戶人家裡面最複雜可能包含了四種不同的產權,包含:

有房子,有土地
有房子,沒土地
沒房子,有土地
沒房子,沒土地

而針對每一種狀況的住戶市府也提供了相對的安置措施


根據「區段徵收拆遷補償安置概念」以及上圖,可以知道擁有土地跟房子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情,更別說連土地跟房子都沒有的人,但這些人就算沒有土地、沒有房子,他們也是世代居住在社子地區的人們,難道一個社子開發案就要讓這些人無家可歸嗎?

而市府與里民間另外一個很大的爭議點就是「容積率」了,簡單說明容積率就是在「一定的土地坪數內所能蓋的樓層數量」,所以當這個數字越大,能蓋的樓層越多,居民得到的實質利益也就越高,說穿了就是錢的問題,我們以建蔽率 60% 做一個簡單的試算:

容積率 160% 
100 x 0.6 = 60坪 (可蓋房子的坪數)
60 x1.6 = 100坪  (建物總坪數)

100 / 3 = 33 坪/樓

容積率 450%
100 * 0.6 = 60坪 (可蓋房子的坪數)
60 * 4.5 = 270坪 (建物總坪數)

270 / 7 = 38 坪/樓

同樣都是蓋 30 多坪,容積率 450% 足足多了 4 戶可以蓋,以每坪 50 萬元計算就差了將近五千萬,而市政府依據法規給出的容積率和里民的訴求相差實在太遠,因此兩方一直爭執不下。網路上的確也有一片聲浪指責當地居民的貪婪,認為有太多人想要藉機一夕暴富

其實將近這半世紀的時間,社子島一直扮演著一個「犧牲社子,成就大台北」的角色,台北市都發局曾表示,台北市確實虧欠社子島居民,以往大台北把防洪壓力壓在社子島身上,犧牲社子島來拯救大台北淹水危機。其實台北人都應該體認到,台北不淹水是剝奪社子島居民的利益,來成就公共的利益。 在員山子分洪道完工後,防洪壓力雖已抒緩,但社子島開發計畫卻不斷延宕,限建至今已經四十六年,社子島居民不該被如此對待。也許市議會可以擬定特別條例來照顧社子居民,但要全體納稅人買單的事情,對我們是公平的嗎?這是一道難解的習題

最後,身為民主國家的一份子,我們應該用更理性的角度看待公共事務,試著站在雙方的角度思考問題,我很慶幸台北市民選出了一個願意做事、也願意把資訊公開的市長,身為領導者最大的難處就是如何有效且公平的分配資源,同時必須考慮到社會正義、城市發展以及永續經營,而這從來不會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2016-03-19

同工與同酬


最近看到朋友臉書發文,正在討論「同工不同酬」的問題,我覺得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議題

「同工」的認定

在一間公司中即使是同一職位,同一職等,很少有做的事情真的一模一樣的狀況會發生,比如兩位工程師,負責的客戶就很有可能不同,專案也會不同,又譬如在八方雲集打工的人,可能有的人負責煎餃,有的人負責收銀,這都不能一概而論屬於「同工」

「同工」就一定要「同酬」嗎

一位工作 20 年的老員工,在工作上已經非常熟練,對公司制度與人事也都很了解,與一位剛就職的大學畢業生,兩人做的事情雖然一樣,我相信資深員工是有資格領取較高薪水的。又或者兩位員工雖然同為工程師,但 A 個性活潑開朗,樂於助人,只要有他在的地方都充滿歡笑,同事們都充滿幹勁。反觀 B 每天上班只忙自己的事情,每天弄完走人,也不願意協助同事處理業務,還常常與別人發生爭執,身為老闆會不會想私底下幫 A 加點薪水?

工作場所中除了實體的工作績效之外,其實還隱藏著許多難以直接衡量的「隱性績效」,大部份的公司會把業績數字當作員工績效,卻幾乎沒聽過把「讓辦公室同仁捧腹大笑次數」當做績效的公司。所以對於「同工不同酬」這樣的事情出現,總結有幾種可能的原因:

1. 老闆很賤,利用資訊不對稱佔員工便宜
2. 員工還沒有機會真正證明自己,所以只是時間問題,遲早會調薪
3. 在你和公司同事不熟的狀況下,執行某些業務會比老鳥來的困難 (例如帶人的管理職)
4. 員工體現在自身業務外的價值並不盡相同,因此薪水自然不同

好,所以我們最怕遇到的就是 1. 對吧,我認為當發現遇到 1. 的狀況時,可以去爭取,但要「有限度」的爭取, 因為這是投資報酬率很低的事情,一開始的難關會在勞資(或主管)雙方認定的同工根本搭不上邊,也就是員工認為同工,但老闆很可能根本就不認為你們做的事情是一樣的。

再來,當以「平等」為出發點在在爭取的時候,你已經冒著一定的風險與損失了,風險是被主管黑名單、被同事討厭、影響未來晉升等等,而損失就是你的時間成本,你損失了專注在工作上的時間,損失了好好表現的機會

「平等」本身是個難以實現的議題,以平等為名的抗爭其實已經把默默訴求加薪的討論對象擴及到其他人身上,變成了一個多數人的議題,要是最後的結果是你加薪了,那還算好,如果是以平等為名所以其他人非得降薪配合你的話,那會是最慘烈的結果。歷史上關係到多數人福利的事務商議過程通常充滿困難(例如每個國家爭取民主的過程通常都是血淋淋且漫長的)

那難道就不爭嗎? 不 ,我認為是要爭的
第一,必須要從「積極」的出發點來爭,也就是說,爭取加薪並不是因為「要求平等」,而是因為「我值得」。爭取同酬會讓個人迷失在「為什麼他有而我沒有」這種小格局的圈圈裡面,公司願意多付錢給員工的原因應該要基於員工產出更多這件事情,而不是平等。

第二,必須儘早體認到「這世界上並不是只有這一間公司存在」的事實,一邊爭取,一邊做好跳槽的打算。

所以,把眼光放在自己身上,一邊表現積極,一邊學習,一邊暗示是否有加薪可能,若真的沒機會,待時機成熟便跳槽才是最實際的做法